根据guo务院2001年颁布的《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报废汽车正常的报废程序应该是:报废汽车拥有单 位或个人主动到公an机关办理机动车报废手续,取得《机动车报废证明》;报废汽车车主自行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;报废汽车回收企业凭《机动车报 废证明》收购报废汽车,并向报废汽车车主出具《报废汽车回收证明》;车主凭该证明,向汽车注册登记地的公an机关办理注销登记。
新《办法》则明确,“五大总成”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,出售给具备再制造能力的企业,予以循环利用。报废机动车的收购价格不再“一刀切”地“称斤卖”,而是根据报废车辆的品质差别,由市场自行决定其回收价格。这意味着我们可以在汽车报废的时候享受到更大的补贴力度。以往“消费者卖不上价,回收企业赚不到钱”的时代,终于要过去了。
关于事故车误区知多少 1.关于事故车的误区:事故车是垃圾。 一说到事故车,很多人就会站在道德制高点来贬斥,把事故车形容的一文不值,实际上,某些事故车不仅能够拆解后作为拆车件出售,继续发光发热,更能够维修后继续使用,且对行车安全不会有任何影响。 2.关于事故车的误区:只要出了事故,就是事故车。 天津报废车 事实上,事故车需要进行严格的界定才能够确定,日常发生的常见事故,实际上并不能产生真正的事故车。而有些造成人员伤亡的法律意义上的重大事故,实际上又不一定会对导致车辆变成事故车。 想要界定车辆是否是事故车,并不容易。关于事故车的界定,需要专门的公司或技术人员来做界定,并不是说看上去损毁的严重一些或者说造成了人员伤亡,就是事故车,而看上去损失不严重或者驾乘人员相对安全就是非事故车。第三个关于事故车的误区: 天津报废车 3.关于事故车的误区,是很多人认为事故车是不能够维修后再用的。这点实际上是zui大的误区,事故之后,车辆是否是真正意义上的事故车,还需要进行界定才能决定,而能否修复后再用实际上也建立在事故车界定之上,同时,还要做维修价值的鉴定,才能确定车辆能否维修、是否值得维修,以及在维修后能否继续使用。 天津报废车 4.关于事故车的误区:只要车辆在事故车没有彻底散架,就能够使用!这个误区也很严重,毕竟,车辆有了结构性损伤,但不一定会彻底散架,所以应尽量避免这个认知,到底能不能继续使用,应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。